关于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的通知

院内各部门:

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要求

  1. 热爱本职工作,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,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好,教学科研成绩突出,专业技术水平达到任职条件。
  2. 按照个人申报、所在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申报。
  3. 任现职时间符合申报所需的规定年限。
  4. 职称计算机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在有效期内(符合免试条件者除外)。

5、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硕士研究生须毕业满2年,且在学院工作满一年。同时提供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2件以上。

二、报送材料要求及送交时间

  1. 10月12日以前,各部门将申报名单报人事处。
  2. 申报人请自行登陆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下载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,10月26日前,将填写好的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(部们签署审核推荐意见)及相关材料交人事处。
  3. 申报人的所有印证材料和科研成果必须复印后装订成册(建议装订时制作封面、目录,按顺序装订)。

三、申请评审非外语类学科中级以上、外语类学科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的人员请按照《川教职改办[2014]23号》和《川教职改办[2014]25号》文件的相关要求及规定期限进行申报评审。

为确保今年评审工作的按期完成,各部部门接到通知后,请及时通知本部门的教职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,按时报送。

附件: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供的材料清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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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四年九月  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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